| 北京中介协会公布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 | |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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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http://tj.house.sina.com.cn 2007年04月02日16:06 天津经济电台 | |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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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公布《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》。 规定指出,买卖双方约定由买房人先行将购房定金直接支付给卖房人,该定金不超过房价款的20%,卖方应向买方出具收款凭证;通过专用账户进行划转,买方要在约定时间内将房款存入专用账户。该协议将于4月15日起实施。
北京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说,4月15日以后,二手房的卖房人收取买房人的定金,最多不能超过房价款的20%。这笔定金可以存入二手房交易专用账户后转交给卖房人,也可以直接交给卖房人。如果没有事先约定,二手房交易的所有资金,都必须存入专用账户。 | ||||||||||||||||||||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