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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业公司有权对住户停水停电吗

http://tj.house.sina.com.cn 2005年04月24日11:25 华夏时报 刘云佳

  案例北京某小区物业公司隶属其开发商。一日,该物业接到开发商的通知函,称该小区5号楼住户王某所住的为分期付款房,入住后却迟迟未将约定的剩余房款付清。开发商为此要求物业对该住户采取三停措施,即停水、停电、停天然气,以迫使王某能及早交款。物业公司有权对该住户采取此措施吗?

  律师支招北京世联新纪元律师事务所的郭玉涛律师认为:物业管理作为一种法律关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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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,与开发商及业主间的房屋买卖法律关系是相互独立的。

  上述案例中的王某,既是房屋买卖关系的主体,同时也是

物业管理关系的主体。他未能按期交纳购房款,
开发商
可以按照
购房合同
的规定,要求该业主承担违约金、利息等责任,甚至可以要求解除合同。

  但如果王某已按照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交纳了物业管理费,就应该得到物业服务。物业公司如果按照开发商要求对其停水、停电、停气,则违背了其法定职责与义务。

  来源:华夏时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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